3月20日消息,据Mercurynews报道,在政府要求解锁去年12月圣伯纳迪诺县恐袭案一位枪手的iPhone上,苹果与FBI进行了空前的对决,并引起整个美国社会的关注。苹果发起了堪比标志性产品发布会的公关活动。
一向古板的美国司法部进行了罕见的、尖刻的公开反击,指控苹果将营销置于国家安全之上。权威人士和政客不断在媒体上发表他们的观点。本周二苹果和联邦政府的冲突将从公开场合转到Riveside(河畔)联邦法庭,一位以前籍籍无名的地方法官将对诉讼进行初步审理,从中可以看到最终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所有迹象。
南加州大学法学院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律诊所代理主任瓦莱丽·巴雷罗(Valerie Barreiro)表示:“这肯定将为以后的裁决定基调,这非常重要而且不会很快解决。”美国地方法官谢丽·皮姆(Sheri Pym)将对此案进行听证。今年2月她发布了临时命令,要求苹果解锁枪手法鲁克的iPhone 5C手机。
该法官将听取4-5小时的诉讼双方辩论和证人作证,包括苹果首席加密专家和FBI探员的证词。预计她不会在周二做出裁决,她的裁决将是首次判决但不会是最后一次,因为苹果和政府都可能上诉。法律专家都认为判决并非易事。
前司法部律师、当前专门研究电脑犯罪的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律学教授奥林·科尔(Orin Kerr)表示:“此案很像一次难得出奇的法学院考试,教授让学生做无解的题目只是想了解他们怎么解题。”苹果与FBI的冲突并非突然而至。虽然苹果与司法部的敌对程度有些出人意料,但在加密上硅谷与联邦执法机构的对立多年来一直如此。
当苹果等公司加强设备的加密功能,设计操作系统的安全功能如密码控制,执法机构日益担心无法获得破案和追踪恐怖分子的信息。苹果警告到,强迫公司设计安全保护的“后门”,将“破坏全球数亿人的基本安全和隐私权益”。谷歌、Facebook、亚马逊、微软和Twitter等科技公司都支持苹果。
但苹果也遭到政府和政客的批评,包括奥巴马政府和加州参议员戴安娜·范思坦(Dianne Feinstein)等政客,后者承诺立法惩罚拒绝帮助FBI调查的公司。部分法律专家称,苹果选择了错误的案件表明隐私立场,也许应了一句律师中流行的格言“bad facts make bad law”(不好的事实造就不好的法律)。
政府的主要观点之一是,苹果帮助调查恐袭不是很大的负担。圣伯纳迪诺受害者家人的代理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苹果通过引用公众的隐私权来辩护,但这不是此案的关键。此案的关键是美国对恐怖分子使用的iPhone成功执行搜查令的能力。”
司法部拿出1789年的法律《全令状法案》获得法庭要求苹果解锁的命令。这并非没有前例,联邦检察官引用了1977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要求纽约电话公司向FBI提供技术帮助的裁决。但很多法律专家和苹果都质疑这些法律的适用性。此外,苹果和法律专家称,20多年前国会阻止了政府强迫私营行业开发现在苹果解锁法鲁克iPhone需要的技术。
事实上,很多观测人士认为应该由国会而不是法庭解决苹果和FBI的冲突。南加州大学的巴雷罗称,她不认为苹果案是法庭解决该问题的合适案例和符合事实的情形。斯坦福互联网和社会中心隐私主管阿尔伯特·吉大利(Albert Gidari)表示:“国会应该对此立法,我预计很快就会看到提案。”(木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