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汽车网12月3日报道 日前,有报道称,滴滴快车司机杨先生在大兴经营快车生意时,被大兴城管执法局认定为非法经营,罚款3000元。为此,杨先生将滴滴打车软件的运营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公司)告上了法庭。
今年6月,杨先生经小桔公司审核通过,成功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小桔公司承诺杨先生作为快车司机,属于合法经营,并指定由汽车租赁公司对杨先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杨先生认为,小桔公司既然同意其加盟经营客运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保证其经营行为属于合法经营行为。然而滴滴快车未能取得合法的行政经营 许可,导致杨先生遭受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小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小桔公司委派的管理公司,也应当就杨先 生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上,类似滴滴快的的用车服务形式,曾引发政府部门、传统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快车服务者等利益主体的大面积争论。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 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11月9日24时,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
据相关专家透露,目前交通部正组织专家根据意见统计情况进行修改,主要关注点包括:专车平台是否需要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专车司机是否要跟 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专车是否安装计价器等问题。专家表示,修改后方案会继续上报国务院审批,如果审批顺利,预计2016年1月1日就能正式实施,如果要 求继续修改,那么实施时间就会推迟。
不过,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介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可能会成为一个不变的规定。而杨先生将小桔科技告到法院的原因,恰恰是专车出租司机与网络平台运营公司之间没有涉及的重要问题。
目前,滴滴快的等网络预约出租公司平台都面临一个两难尴尬:如果这些平台要求入驻自己平台的司机必须具有从业资格,甚至具有营运资质,那么滴滴 快的这些公司由于没有大量的出租车辆与出租司机做储备,必然失掉大量的预约司机和车辆,从而支持滴滴快的发展的基础就将坍塌。但如果滴滴快的继续沿用过去 的介入规则,不需要接入平台的司机提供从业资质或者营运资质的话,那么在相关政府部门宣布没有从业资质以及没有营运资质的司机的网络预约出租违规之后,滴 滴快的就会面临被大量司机告到法院的窘境。
2015年6月,滴滴快的董事长兼CEO程维曾经发表致股东信,披露了滴滴快的近期运营数据。程维在信中提到:“我们的每日出租车出行次数达到 300万次,占中国出租车召车市场99%的份额。在中国的360余座城市,已有150万名司机加入我们,而中国的出租车司机总人数约为200万”。
这里有一个数据很重要,就是滴滴快的拥有150万名司机。这些司机大部分都应该不具有营运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现在看来,曾经引以为傲的这些数 据,将成为滴滴快的公司的巨大烦恼:如果继续运营,可能被司机告到法庭;如果不继续运营,这些司机大量流失,滴滴快的业务何以为继?
也许,滴滴快的还有第三条道路。而这一切需要等到相关部门的政策成为正式政策出台之后,才会真正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