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上海市副市长周波介绍关于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关情况,请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阴和俊]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的升级发展新“尖兵”,同时要求以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
国家自创区依托实力较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主要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创新要素,发展新经济,着力打造国家高新区的升级版,推动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和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区,积极培育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加快建设一批国家自创区,既是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引领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调动各地发展积极性,鼓励竞相创新发展的有效措施,还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
国务院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国家自创区发展。各地党委、政府把国家自创区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持、重大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在中关村试点的16项政策,经其他国家自创区进一步试点后已推广到全国实施,国家自创区所在省市也已发布创新政策近4500条,充分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给企业技术创新松了绑,有力地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
当前,国家自创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对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辐射带动能力日益增强,已成为我国经济实现“双中高”目标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