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新干县从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转轨等五个方面推动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足额配备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是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工作人员离岗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等。
二是账户管理方面。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零余额账户;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将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是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规范资金支付流程;资金支付审核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身份证书存储介质(UKEY)按规定发放、更换、保管和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按规定进行系统授权、备案、启用和核销,建立系统自动对账及监控管理等。
四是会计核算管理方面。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审核原始凭证,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国库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之间,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内部国库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之间,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本级预算单位、与征收机关、与同级人民银行国库、与财政专户银行及其上级单位按规定对账等。
五是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会计集中核算机构按规定实行转轨;资金支付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留核算中心为预算单位代理记账的,明确界定预算单位与核算中心的委托代理记账关系和双方职责;代理记账员与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资金审核、支付岗实行岗位分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