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辽宁保监局和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沈阳市召开了全省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启动会,全面部署落实商业车险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我省商业车险改革工作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省商业车险改革工作的大幕正式拉开。
今后,车辆近三年来的出险情况成为影响保费的重要因素:车辆出险次数越少,享受的保费优惠也就越多,安全意识好、风险状况低的车主所承担的保费将进一步下降;相反出险次数多的车辆,保费将会有所上升。
车改后,将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条款形成机制,允许保险公司选择使用行业示范性条款和自主开发创新型车险条款。相对旧条款,改革后的行业示范性条款内容更加科学、合理。一是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而不再以新车购置价格确定,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二是保障范围更广。新条款的保险责任增加,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的均可获赔,第三者是直系亲属的也可在三责险项下赔付等。三是索赔方式更加明确。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授权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有效解决了无责不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