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广州市财政局坚持以改革解决财政发展中的各种难题,致力打造公正、公开、公平的公共财政体系,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支出保障重点评估机制,实施三年滚动式项目申报。
二是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以直接支付方式为主的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改革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全面完成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三是深化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共计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70项,5年为企业减负65亿元,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全面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代收(及清算)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和联网征管,陆续开通了网上缴费等多种缴款渠道。
四是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和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规则市场化,实现政府采购高效便捷、物有所值。
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对行政单位公用设施配置和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范围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开展了新一轮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六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范围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等5大类服务323个事项,并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是将债务收支分类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初步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存量债务取得较大幅度下降。同时通过适度举债融资,以及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轨道交通、水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有力拉动投资,明显改善我市交通出行条件及人居环境。
八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十二五”期间,全市“营改增”入库增值税314.5亿元(全口径),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纳税人整体减负约290亿元(全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