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辰溪县财政局将县直20个部门的近2.9亿元资金纳入专项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重大民生及建设等专项支出资金2.09亿元,教育、交通、住建、民政、卫计5个部门县级整体支出资金0.8亿元。今年,对于花钱随意、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将直接面临被叫停或下一年扣除该项支出,这也标志着辰溪县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已经全面启动,每年数亿的财政项目支出将被“套上缰绳”、“带上紧箍”。
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安排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2016年辰溪县部门预算编制已有了较大改革,要求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对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年底,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在安排下年度预算资金时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将从严考虑。
下一步,该县财政部门将结合实际,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覆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动态管理机制,促进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升预算和资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