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青阳县积极探索,加强引导,搭建平台,多管齐下,全力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创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将农村综合金融改革的1000万元专项基金作为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的风险补偿资金综合利用。在“银政保”合作模式中的“二八”模式(即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2:8比例分担风险,当承保机构赔付率比例超过120%的部分给予全额风险补偿)基础上适度进行了创新,即试点银行办理的农保小贷业务损失超过贷款收入120%时,可以向县政府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该项举措极大地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
二是启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青阳县2016年农村综合金融改革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的一项基础工作。县人民银行将在前期丁桥和新河两个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平台建立和应用试点的基础上,引导涉农银行运用信息平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评级结果,加大利率优惠力度。
三是开展“助农宝”贷款业务,早在2015年7月21日,青阳县第一笔20万元“助农宝”贷款(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即成功发放。截至今年2月底,共审批通过“助农宝”贷款4笔,授信95万元,发放贷款3笔,共计65万元,业务发放笔数和金额均位列全市首位,有力地支持了种植大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