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巴县针对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票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票据年检制度,改变年检方式。从2016年起,票据年检由集中年检改为平时缴销票据时重点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进行票据年检的单位,收回票据领购证,停止供票。
二是严格票据领购管理,规范票据使用。严格执行票据交旧领新制度,旧票不缴销,新票不能领取;从严控制票据发放范围和数量,严格控制发放手工收入票据,对于未纳入征缴系统临时用票或年用量在10份以下的由县非税局代开票据。单位在申请代开票据时必须提供完整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代开。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领用申核制。
三是严格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往来票据的适用范围;要求准确区分资金性质,正确使用合规票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构成收款单位收入的款项时,不得凭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支出,也不得强行要求收款单位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是严格财政票据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用票单位和业务人员懂法、守法意识和业务知识;通过宣传培训,做到领购有据,使用有度,填写有样,票款同步。
五是严格票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财政票据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票据稽查工作,同时要主动向相关执法执纪部门通报信息,搞好配合,共同查处财政票据违法案件,解决堵住因财政票据管理不严而造成腐败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