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新常态下我国地方债务治理过渡到新框架的重要举措,对缓释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有着重大意义。为此,我们认为专员办应从三个关注入手,力促做好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发行、使用和偿还监管工作。
一、 关注置换债券发行类型 严格限额管理
按照专员办与地方财政保持联动的精神,在置换债券正
式发行前,专员办应根据财政部批准下达的置换债券限额指标,及时了解、跟踪统计地方政府拟分期发行的一般和专项置换债券规模,以确保当年发行的置换债券与当年到期的被置换债务类型保持一致。
二、关注置换债券分配使用 确保资金规范运行
根据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分地区置换债券分配情况,对各地区上报的置换债券分项目及资金使用报备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按照政策规定,置换债券必须用于偿还清理甄别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因此应重点关注置换债券纳入预算管理、逐笔对应项目、四方协议签订、直接支付、严格销号管理等方面。
三、关注债务管理系统 提高工作效率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作为政府债务管理的载体,是摸清地方政府债务家底,加强债务管理的基础和强有力手段。专员办应认真学习、尽快掌握债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实时跟踪、分析运用、风险预警等监管工作,大力提高监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