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6万人,由中央部门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
通知指出,2016年全国各地本科计划招生3253900人,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计划招生460546人。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人,由北京、天津、江苏等14个省(市)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面向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10个中西部省(区)招生。
通知要求,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本地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