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丘北县始终把新农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真正为因病农民群体减负。
一是在执行标准上逐年提高。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丘北县积极探索适合本级县情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执行标准。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50元,门诊封顶线从200元提高到400元,住院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慢特病门诊费纳入住院补偿报销,大病补偿封顶线从10万元逐年提高到20万元,乡级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县级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州级报销比例从45%提高到60%,州外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50%,政策执行标准明显提高。
二是在资金筹措上竭尽全力。“十二五”期间,丘北县共筹措资金6.4亿元,用于开展新农合工作,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4.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2.08亿元,县级安排0.02亿元。“十二五”期末,共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2.22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27.2%;报销金额达2.09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59.3%,资金保障水平明显增强。
三是在资金监管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以及《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文山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规定运行新农合资金,做到了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为民服务上以人为本。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群体,取消住院起付线限制,费用在规定比例上提高10%报销。参合率从2011年的97.6%上升到2015年的99.3%,受益人群从2011年的83.9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06.2万人(次)。为推进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该县在县外省内开通了21家、广州市开通了1家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弱势群体看病就医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