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营造营改增工作良好氛围。营改增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广大企业积极性,有效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供给侧改革目标。市财政局加强相关文件学习,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营业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宣传工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加强国地税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国、地税,商讨、制定工作计划,配合国地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按照营改增文件规定,5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全部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地税局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管户移交后的国税局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认真开展营改增自查工作。为规范营改增试点前税收征管工作,市财政局对国地税税收征管管理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该市无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现象;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不存在该抵不让抵和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现象;无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过头税问题;无以清理企业欠缴营业税为名,用不正当手段增加收入等问题。确保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