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足额安排年初预算。2016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旅游发展资金815万,其中:旅游专项经费428万,旅游招商引资、友城对接100万。
二是大力扶持宣传营销。对组织市外游客来泸旅游10人以上团队的旅行社,一次性给予旅游社30元/人奖励;对建设有基于HTTP和WAP旅游咨询网站的景区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建设有旅游公众微网站并进行微营销的景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是有力支持标准化建设。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四川省旅游强县(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50万、3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0万元、2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