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绿色宜宾”,大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于2015年设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激励各县(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等,促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我市投入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995.63万元(其中:省财政厅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500万元、2015年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195.63万元和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300万元)。资金安排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管控项目激励、相关部门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监管激励和大气污染监控能力建设激励。根据2015年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通报,2015年我市PM10完成目标比例112.6%,排名全省第五名,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