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德财政不断强化财政保障力度,按照增加投入、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总体思路,支持促进养殖业快速发展。
一、增加财政投入。一是加大投入。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生猪水产养殖发展资金500万元,对促进全市生猪水产养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4、2015年,整合专项资金50万元,对惠生肉业标准化养殖园给予补助。2015年,对南美白对虾给予单独支持60万元。二是整合其他项目。整合农民教育培训资金对养殖专业大户进行养殖技能培训,整合新型经营主体专项资金对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支持和扶持,争取菜篮子工程、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不断加大投入。如2014年,争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1485万元支持鼎城飞跃生猪养殖场等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津市生猪产业建设。2015年争取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资金300万元,支持石门县太平镇牛羊养殖基地建设。三是全面落实补贴、保险政策。近年来,我市全面实行了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大力推广奶牛、育肥猪、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二、突出支持重点。一是重点突出了名特优水产等优势产业和产区的支持。近年来,市本级先后重点支持了澧县南美白对虾、汉寿甲鱼、安乡渔业、鼎城河州甲鱼等养殖。二是通过设立龙头企业扶持专项资金(300万元)、合作社扶持专项资金(300万元),重点对养殖业进行了支持。三是通过设立农民培训资金(300万元),重点对养殖业大户实施免费培训,提高养殖业科技含量,四是强化了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新建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简称“三中心”)已投入使用,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有了更好的平台。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为加强包含养殖业在内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近些年中央、省、市均出台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如《财政部农业部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省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生猪水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常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做到资金管理有法可依。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联合市畜牧部门每年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和资金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并达到预期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