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对上级提前告知的项目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将单位公用经费、各类津补贴提标、各项经费保障等财政补助准确测算,足额列入预算;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民生和发展性支出,由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认真做好项目预算,经县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不留缺口全部纳入预算,解决了以往随时申报项目,频繁追加预算的问题,切实加快了预算执行力度,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时间要求,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对重点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按程序报批后,迅速拨付或下达,减少资金滞留。
三是强化预留资金管理。对于年初未分配到具体部门的资金,结合实际,及时做好资金分配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
四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对基本支出按照序时性拨付,对项目类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对突发性支出即时办结,避免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支出进度。
五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要求进行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