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四措并举 促发展惠民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5 15:31:10

今年以来,亳州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强化资金统筹使用,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促发展保民生。1-5月,全市民生支出93亿元,增长29.7%,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一是落实政策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18项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市级投入3000万元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整合专项资金1.2亿元,采取“借转补”、事后奖补等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统筹资金使用,保障民生工程建设。加大扶贫投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安排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的50%以上用于扶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

三是深化财政改革,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推进预算公开改革,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推进税制改革,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将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运用。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财政资金电子化支付管理,市级国库实拨资金和直接支付业务全部上线运行。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对绩效评价差的,实行绩效问责,同时减少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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