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探索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投-贷-保”联动模式,设立秀湖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和光伏产业、机器人产业、纳米新材料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引导风投、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参与产业发展。同时,利用省市合作区域性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力,通过省、市、区三级政府共同协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支持高新区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对高新区内的土地出让收入,市级财政免提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和水环境整治资金。对符合中央、省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申报。
三是创新完善投融资体系。整合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资源,加大对秀洲国家高新区的金融支持,夯实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切实降低科技型企业贷款门槛。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为科技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小额资金服务,进一步增加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供给。
四是加快“泛孵化器”体系建设。推进“泛孵化器”建设,加快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模式,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重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原则,新建一批与秀洲国家高新区重点产业相配套的专业孵化器。鼓励民营企业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建立海外孵化器,促进海外科技成果在园区内实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