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6月29日 人民网)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审议通过,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深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基层党组织长期直接面对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责任,是基层当住址的份内责任,必须要解决观念和认识的问题,认真学习党章,了解党史,自觉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当好“关键少数”,抓好“关键少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不仅要作尊法、信法、守法的表率,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而且要在落实从严治党任务上,唱主角、担主责。树立不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失职的思想,把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手握戒尺,压力传递,党政问责、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带动整个班子、整个队伍懂规矩、守纪律。
注重真抓实干,严肃党规党纪。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付诸行动。一要抓实“两学一做”,学党章,增强纪律意识;二要落实党委职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措施、有考核,两手抓两手硬;三要细化责任清单,明确问题导向,措施落实到人;四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五要支持纪委干事,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健全责任体系,使工作机制形成常态。
提升自身能力,提供责任支撑。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委承担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