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水环境,深圳市政府去年发布了治水提质行动方案和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决心大手笔投入打一场治水提质攻坚战。这既为财政资金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挑战,也为财政充分发挥职能提供了用武之地。深圳市财政委立足本身职责,从保障理念、资金筹集、预算安排、采购通道、支付效率、监督检查等角度全方位推动市治水提质计划顺利实施。
一、牢固树立公共财政为了水生态文明的理念
将治水提质视为事关深圳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城市功能完善、生活环境与水环境和谐共进的建设美丽深圳的重要内容,按照“深圳质量、深圳品牌、深圳信誉”的要求,树立公共财政为民生、为人居环境、为水生态文明的理念。将水生态文明建设视为公共财政所要保障的公共产品之一,深圳市财政将责无旁贷为水环境提升进行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做到舍得投入、敢于投入、善于投入。
二、全力多渠道筹集治水提质计划所需资金
治水提质计划(2015—2020年)提出2015—2020年治水提质静态投资约1000亿元,其中:治水提质各项工程或项目1181项总投资816.5亿元,预留机动资金约180亿元。年均需投入近200亿元。因治水提质计划各项目大多是公益性无收益的水务基础设施类,为此,市财政通过多渠道筹集治水提质计划资金。一是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尽可能多地筹集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印发新的《深圳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适当扩大了水利基金计提基数与来源,进一步扩充了市水务发展资金的来源;二是在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框架下设立了水务科技创新资金,以确保治水提质相关的水务科技投入,提升水务科技创新水平;三是统筹安排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确保污水处理费运营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水务类专项补助资金,尽可能增加水环境保护资金来源;五是建立科学的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机制,完善分类收费、阶梯收费方式,切实实现“污染者付费”、“多污染者多付费”;六是合理使用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完善BOT、TOT、B-T等社会资金投入方式,提高治水提质相关设施建设、维护的市场化程度。
三、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编制治水提质中长期预算
落实新预算法和深圳市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等的要求,结合治水提质计划2015—2020的项目与资金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治水提质各类预算。一是根据治水提质项目年度进度与组织实施情况,安排涵盖项目前期工作、机构运转、防洪防旱、水资源保障与利用、水环境保护与改善、水土保持、河道管养、污水(泥)处理、节约用水、水务科技能力等各方面经费的年度部门预算,确保年度治水提质各项工作经费;二是编制2016—2018年治水提质中期财政预算,并随着年度的推移逐年往后滚动,提前测算治水提质计划以后各年度所需费用,优先列入以后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建立水务三防项目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为提高水务三防等治水提质项目的政府采购效率,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水务、三防、地陷等城市安全类政府采购项目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于采购人已制定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的,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等多种方式采购。对已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适用评定分离规定定标的项目,进一步扩大“自定法”的适用范围。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前提下,采购项目需求以采购人设定为准,采购人可突破一般项目管控门槛,在评分设置时重视供应商业绩和综合实力的考核。
五、简化程序及时将治水提质资金拨付到位
对于预算已安排的各类市治水提质资金,简化程序加快拨付。对于部门预算安排的市本级资金,在市人大通过市财政本级预算草案后即予以下达。对于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性项目中已细化的市投区建项目,在市人大通过市本级预算草案后,协商市水务部门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各区。对于市发改部门已立项的市投区建项目,在第一时间取得市发改部门立项文件后按简易程序将资金拨付各区。
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治水提质资金安全
在落实治水提质计划各项目资金的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一是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治水提质资金支付和清算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于金额在10万以上的,还需交送纸质材料,并对电子支付令、纸质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电子支付令进行审核签批。对不同意办理支付申请,或有存疑的,在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并将纸质资料退回复审岗负责与单位联系沟通。二是对于基本建设资金,严格审核工程进度确认或监理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收款人与账号等后拨付,尾款则按照审计专业局的审计报告审核拨付,质保金根据业主单位及合同约定支付。三是对于市投区建资金,严格按照发改 立项文件将资金拨付各区,并由各区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按预算法要求及政府投资条例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