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贯彻落实优惠政策 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09:55:17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来的一项重要决策,确定了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中央的号召下,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供给侧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三年内“去降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五个行动计划。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实施降成本行动,深入开展为企业清费减负工作,助推供给侧改革落地见效。

一、严肃查处违规收费,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我市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自2015年开始,采取五项措施先后开展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一是成立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市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我市将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列入我市重点督办工作,层层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清,各涉企收费部门进行自查清理,认真填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严格执行收费;三是领导带队开展督查督导,检查国家和省有关涉企收费的取消、免征、停征政策的落实情况;四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先后对建设、交通、环保、国土、工商、质监、安监、港口、银行、卫生等25个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了银行、房地产交易、测绘、白蚁防治等一批涉企收费违法案件;五是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清理制定目录清单,规范涉企收费管理

今年4月,在2015年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基础上,市发改、财政部门共同编印了《湛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湛江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湛江市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经过清理,目前保留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5项(其中:中央设立44项、省设立11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28项、涉企政府性基金11项。从2016年10月1日起,将继续免征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中央设立23项、省设立11项,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只保留中央设立的21项。以上三项目录清单已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自此以后,我市严格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规范化管理。

三、贯彻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一)2014年,我们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免征39项国家和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1亿元。

(二)2015年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9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3亿元。

(三)2016年10月1日开始,将继续落实优惠政策,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地方性收入34项,主要包括:水利部门的堤围防护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农业部门的检疫费、检验检疫费;卫计部门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住建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据初步测算,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3亿元。

(四)继续贯彻落实省级产业转移园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对在我市范围内的省级产业转移园内的企业免征、缓征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规定的浮动标准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低限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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