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适用对象。适用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被授权的近亲属(子女、配偶及双方父母)。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应参加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建国前老工人、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等医疗费用由财政列支的特殊人员不适用。二是明确账户余额底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在4000元以上部分可授权近亲属使用。三是明确适用方式。被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当前结算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不足部分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被授权人无个人账户的,就医时发生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可直接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四是明确授权途径。授权人可通过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医保自助服务终端和医保移动客户端(医保手机APP)等三种途径进行授权或解除授权绑定。
义乌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