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县实施“机器换人”奖励 发展小京生花生产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0:04:32

一是规模化种植补贴。由种植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农业部门复核,单一主体种植小京生花生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50元的补贴;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小京生花生10亩以上,且比例达到50%以上的,给予每亩180元的补贴。

二是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奖励。每年由农业部门组织评选小京生花生种植示范村2个、示范基地5个,由乡镇(街道)落实示范户50户,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1000元的奖励;对示范村内连片种植花生区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经农业部门立项,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以内给予补助,单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是“机器换人”奖励。对生产基地(企业)购买种植、采收、清洗、烘干设备的,给予设备额40%的补助;对重点加工企业添置全自动炒制加工流水线的,经审核给予全套设备总额40%的补助,以上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改善生产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达到小京生花生标准化加工厂建设标准的,给予一次性每家5万元奖励。

四是市场拓展品牌宣传奖励。鼓励企业外拓市场,对网上销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奖励;对重点企业将小京生产品打入超市、商场销售,年度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以上不同等次奖励;安排20万元资金,用于“新昌小京生”品牌宣传、展示展销、优质农产品评比及其他各类促销活动;对获得全国、省级农产品(食品)展示展销会、博览会金奖的产品,给予每只产品一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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