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力量,为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高唐县对年满60周岁、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年以上、按照政策脱离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依照每工作一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经过县、镇(街)、村三级审核和认证符合生活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对符合生活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从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领取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到2016年4月底,该县共计1323名乡医受惠,发放金额累计1062万元。
这一政策的实施,稳定了农村乡医队伍,巩固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同时也为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享受持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