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园区运营模式。园区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由主管部门对运营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以运营承包费用为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园区被认定为温州市级、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80万元奖励。
二是加强项目用房保障。鼓励利用现有的办公用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等安全条件,土地用途、使用权人不变的前提下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其新增缴纳土地收益金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三是降低入驻运营成本。实行场租“二免三减半”政策补助,前2年租金全免,后3年按租金的50%给予补助;按入园机构对市财政贡献部分,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给予70%奖励;入园机构新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正式开通或数据库升级软件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5万元;对入驻园区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国内外、省级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