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及时有效地落实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让企业全面享受政策红利。
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法规及省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部署,把“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经初步统计上半年为企业减少税收逾7000万元,预计全年可为企业降低成本逾6亿元。
二是落实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2016年5月底,全市累计上报并获省级认定高新技企业178家,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减至15%,减税和加计扣除金额达9.5亿。
三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上半年为涉及企业减少负担近1200万元,全年可为企业减负逾2300万元,惠及市区企业113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