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在浙江遍地开花。从土地、林权等农村产权制度的确权、活权,到农村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镇发展示范试点,浙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目前,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已下达给相关县(市、区)。
为加快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浙财基〔2016〕16号),进一步加强财银合作,支持改革试点。
财银政策组合,1加1大于2
财政部门与农信系统加强协作配合,促使财政支农政策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涉农生产经营组织金融服务的可行性、便利性和可持续性。
财政扶持与金融支持的政策组合支持,有利于解决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和风险;有利于加强项目监管;也有利于政府、银行、村级等多方相互配合,实现多方共赢。
加大信贷投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农信系统要加大对列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中心镇发展试点、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等公共财政扶持计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民创业小额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财银创新,释放财政补贴杠杆效应
财政与农信系统要积极开展合作,因地制宜探索方式,根据项目投入总需求和预期财政补助额度,给予财政扶持资金一定倍数的贷款额度放大贷款规模,着力解决建设投入问题。
创新支持方式,采用信用、保证和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积极探索资金资产质押担保的方式,为财政扶持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适时利用项目完成后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来源归还项目贷款。
利用金融贷款,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
(一)以计划项目为信贷支持标的。农信系统凭财政、农村综改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扶持计划文件,将纳入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扶持计划的项目实施主体作为优先信贷对象。
(二)以财政补助计划为还贷主要保障。农信系统根据项目投资总额、财政补助额度及前期资金需求对试点项目发放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后,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还贷。
(三)以优惠信贷利率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农信系统根据放贷对象的项目内容、预期目标、信用评估等情况积极落实好主动让利的要求,对财政扶持项目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率优惠,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四)以金融管理手段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农信系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促进项目建设。
完善沟通协作,促进多方共赢
信系统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扩大业务范围、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金融创新改革。
财政部门通过农信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把握项目建设动态,为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绩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建设主体通过获得信贷支持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降低筹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
政府、银行、乡镇村等项目建设主体以金融信贷为纽带,以试点项目为载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同心协力完成同一目标任务,实现多方共赢。
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保障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