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拓宽受援范围。将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等统一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面惠及困难人群;逐步将涉及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坚持“区级负责、市级补助、全额保障”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等情况,及时足额拨付补助经费。坚持对法律援助经费实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制度。支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畅通申请法律援助渠道,营造良好法律援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