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城市财政局多管齐下,通过“三加一减”全面规范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考核。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0.5亿元,除预留年度目标奖、养老保险改革和部分教育、社保等必须在下半年实施的专项资金12亿元外,其余支持城市提升“十大工程”、产业创新“十大工程”、改善民生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重大事项的专项资金共29.5亿元,均纳入市财政部门月度支出进度考核范围。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公开。专项资金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后,以管理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对已出台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对新设立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考核。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上半年60%、9月底力争分配完毕的总体要求,同时,建立按月考核公布市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上级专款支出进度,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与综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压缩削减支低效专项资金。推进专项资金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年初预算安排时,对往年支出进度慢、绩效评价低的专项资金,通过清理取消和压缩削减等办法,减少预算安排规模。据统计,2016年除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外,其余专项资金总体规模比2015年压减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