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峰县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 效果显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2 09:20:01

双峰县针对财政资金“数量大,品类多,来源广,渠道宽,进出快,监管难”等突出问题,采取“预算约束,乡镇代管,财政评审,一卡直通,协会理事”五章约法,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方式,有效破解“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好用”的监管难题,基本消除了监管盲区和死角。

一是单位经费预算约束法。第一,科学区分乡镇政府和预算单位职能属性,根据人员数量和单位规模,制定符合实际的预算标准,实行“两上两下”编制流程,坚持财政审核把关,人大依法批准,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原则。第二,乡镇政府支出由县乡财局审核,县直单位支出由县支付局审核,所有经费支出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线运行。第三,采取“倒逼挤压”措施约束预算管理,定期开展财政财务大检查,单位经费支出减去专项支出,发现支出超过年初预算,审核认定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予以严肃追责和处理。

二是村级资金乡镇代管法。通过三个方向全面代管村级财务核算,第一,村级财务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制度,乡镇财政所源头监管资金来源和资金拨付,乡镇经管站具体代理村级支出报销和账务处理,按村设置村级财务账套和软件核算模块,村级组织只设支出报账员,乡镇对村实行“钱账双代管”。第二,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产销基地组织,乡镇经管站将其视为村级核算单位,设置单独账套进行收支核算,所有来自上级财政补助或部门帮扶资金,一律凭支出发票实行乡镇报账制,不得以领代报或其他方式套取资金。第三,村民小组山塘水域、机动田土、水果茶园等小量租赁收入,全部由村级组织代为管理,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指导村级组织开展代理服务业务,乡村财务“乡镇代管”制度链条实现全面延伸和扩展。

三是专项资金财政评审法。以各乡镇财政所为主体牵头,乡镇经管站、公路站、水利站等职能部门参与,成立乡镇财政评审中心。县财政评审中心延伸工作链条,对够不到5万元以上县级直接评审标准,但又确有必要进行评审的5万元以下乡镇项目,委托乡镇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乡镇对项目设计方案、组织形式、建设用材、材料单价、总体造价等内容进行详细评价和审核,上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复审,县评审中心对乡镇评审结果进行专业复核审查,确认符合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后,正式批准乡镇评审结果,项目村按照批准的评审意见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效果明显。

四是惠民资金一卡直通法。该县始终坚持惠民资金一卡直通四个法则,第一,把住资金总闸口,凡涉及农村(居)村民个人补助,无论来自哪个部门或哪条渠道资金,全部归集到县乡财局账户,由县乡财局组织“一卡通”直发业务。第二,疏浚发放导流渠,乡镇财政所负责补助对象个人信息采集,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一卡通”要求系统录入采集信息,县乡财局进一步比对审核,分乡镇、分项目送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第三,明晰直达流水线,为每项补助资金开辟信息渠道,如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划分两个渠道录入信息数据,使补助对象可以清晰查阅补助内容。第四,定期清理去库存,因农户账号、姓名、身份证、享受对象等信息不符或变更,造成代理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失败等情况,每个季度清理未发库存补助,于5个工作日内核对审理完毕,再次补发给缺发补助对象,确保惠民资金一分不少的进入补助对象手中。

五是社会捐资协会理事法。社会名流、商界精英、成功人士以及有志青年等志愿者人群,热切关注和积极支持家乡公益事业,自愿捐资赞助水利、道路、服务等项目建设。该县财政部门指导成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建设理事会”,捐资精英们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亲自参与项目设计、资金预算和工程验收等事项,村民主理财小组积极配合,严把捐资收入和项目支出监督管理关口,项目完工结算和工程决算数据,对内及时向农民群众进行公示,对外邮寄支出结算数据和项目效果照片给捐资人员,形成财政监督、民主监督和理事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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