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成立组织,营造积极氛围。成立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企业上市工作调度,统筹协调企业上市工作。成立由财政局、投金办、经信委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企业上市工作组,为拟挂牌上市企业提供全程辅导、跟踪服务,同时华安和国元两家证券公司也派员全程参与并指导企业上市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在新三板已挂牌的近八千家企业中遴选出与该市拟上市企业规模、产品、经营相似的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吸取企业上市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推广各地扶持企业改制上市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开展企业上市辅导讲座,营造积极上市、规范上市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上市鼓励扶持政策。对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成功上市,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因上市(挂牌)而改制、内部资产重组而补缴或增加的相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助企业。同时,对企业成功发行相关债券或引进股权投资筹集资金用于本地发展,或实现在新三板挂牌首次融资的,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该市通过一系列政府宏观政策的激励引导,进一步降低了企业上市成本,激发企业上市热情和发展活力。
三是积极培育资源,发挥协调职能。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分行业逐一摸排有可能上市的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上市企业信息资料库,加强上市后备资源的调研和培育工作。镇(街道、开发区)具体经办人员对辖区内企业上市动态实行一周一报,市投金办分镇进行汇总并编制企业上市简报,对半个月以上企业上市工作无进展或未开展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整改。加强拟上市企业调研,帮助上市后备企业解决突出问题,对重大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会议,实行“一企一议”。同时帮助企业做好对外协调沟通工作,为企业成功上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截至目前,该市成功扶持5家企业上市,其中中小板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上市企业4家。2016年已兑付相关上市扶持资金416万元,上市企业完成直接融资24.11亿元。目前该市还有4家企业正处在上市申报审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