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政策支撑。出台了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货币化实物安置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涉及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及经营性收费实行统一管理等政策文件,明确“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市场运作、统筹区域平衡”等措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是突出资金筹集。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底,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约13.63亿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6.36亿元,煤矿棚户区补助资金7.27万元。二是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棚户区建设。2008年我市为国家建设部确定首批全国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截至2015年底,棚户区改造利用公积金累计发放贷款22.84亿元,有效缓解了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压力。三是对接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国开行贷款累计授信62.75亿元,发放28.94亿元,已使用9.12亿元。
三是突出考核奖惩。每年初对各县区上年度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委、市政府对考核合格的县区政府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区政府和协调配合不力的部门、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由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四是突出机制保障。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定期调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初,按照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并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去年以来,市政府平均每周两次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调度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相关区每周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7月底,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开工3418套,开工率为69.81%;已基本建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4702套,基本建成率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