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是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由国有企业承办的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等社会职能。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等文件,决定对中央下放国有企业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给予财政补助。
朝阳市共有中央下放企业三户,分别是北票矿务局、辽宁向东化工厂和朝阳新华钼矿。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和省财政厅工作布署,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梳理政策性破产依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做专门汇报,按时完成了朝阳市三户政策性破产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待财政部审核通过后,中央财政将对接收“三供一业”的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缓解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