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吕梁市财政局内设制度,外有宣传,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旨在打造美丽新乡村。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规划要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当中,融入到全市脱贫攻坚的大局当中,不断创新规划、大胆规划、超前规划。提前做好下一年的试点建设规划,防止出现“工作已经安排,规划尚未开展”的现象。
二是注重多元投入。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与金融合作等模式,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打破行业界限,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参与其中,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库建设,积极储备项目,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完善和制定项目中长期规划。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主导作用,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创新议事形式,加强村务公开,健全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素质,实现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紧紧围绕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工作目标,全方位宣传建设美丽乡村政策。丰富宣传手段,既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文化墙等传统的宣传方式,更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平台,努力营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将“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贯穿始终,争取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支持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