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实施五大举措,促进全县兴林富民步伐的加快,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青阳县林下经济现状,编制出能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大力培育并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林下经济是增强发展活力、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按照政府推动、整合资源、分级负责的要求,成立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实施专题推进。由林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农业、林业、水利、科技、财政、旅游、国土、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规划的分解、执行、协调、检查、考核和验收。各相关部门把发展林下经济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规划分解任务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一部分、金融部门贷款一部分、招商引资一部分、企业和职工农民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投向科研、培训、基地、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等五方面,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建立政企、政银的合作机制,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林下经济开发。
四是加强引导宣传。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优势、潜力和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扩大林下经济的知名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我县林下经济的林禽、林药、林蓄模式及生态旅游模式要结合我县大九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做好林下经济宣传品开发及媒体广告工作。
五是推进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继续推广我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动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品牌产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开发,各相关部门结合林下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