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企改革进入加速期 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 10:25:15

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头戏”。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是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行动纲领。随着《指导意见》出台,“1+N”国企改革配套系列方案陆续发布,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改革面貌也渐次清晰。可以说,我国国企改革进入加速期,各项改革措施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在国企改革进程中,只有通过理性分析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策略,深刻理解国企改革背后的推进逻辑,才能够切实把握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髓,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而真正让国有企业的筋骨强健起来、让国有经济的活力迸发出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改革走向新阶段。

正确看待新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策略

改革策略是改革推进思路、推进节奏与推进路径的综合方略。新时期下国有企业改革策略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稳中求进、稳健谨慎。这种稳妥渐进改革策略体现在实际改革进程中。国有企业综合改革方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从酝酿到出台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见顶层设计之慎重。从作为国企综合改革方案的《指导意见》全文看,主要明确了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与方向,对于其他关键性议题,没有进行一揽子的具体规定,而是主要提出原则性思路,将诸多改革重难点议题留待在改革进程中不断解决。此外,在重大改革问题上不搞“一刀切”,不片面追求速度与数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宜改则改、稳妥推进的原则。

二是放管结合、统筹推进。本轮国企改革回应现实挑战,力图做好“放”与“管”的平衡,将释放企业活力与完善国企监管作为两大核心关切。从《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改革举措可以看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主要回应如何适应市场机制、释放企业活力的问题,“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针对改进国企监管的问题。实际上,放与管没有必要作截然区分,释放企业活力与完善国企监管应相互融合统一。

三是重点突破、上下协同。国企改革任务千头万绪,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改革难以达到改革目标。对此,本次国企改革任务重点突出,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排头兵,国有企业将承担较重的结构性改革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将是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还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人事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难点环节,包括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等等。此外,还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

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逻辑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企改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层逻辑,有以下几点需要关注:

其一,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改革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采取冒进的方式。稳妥渐进的改革策略有利于对改革方案进行框架性、针对性部署,根据改革进程灵活调整改革节奏,并对改革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纠偏。

其二,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国企改革也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不能随意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手段,更不能用“拉郎配”方式扭曲正常市场配置。一方面,本轮国企改革没有对各类事项事无巨细地给予硬性规定,而是通过赋予国有企业自身改革主体的地位,有效避免政府“越位”,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主动性;另一方面,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也需要在全面考量市场条件与评估内外部环境下进行,这都应给予相关主体以充分的时间与耐心。

其三,任何改革的顺利推进,都必须理顺治理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国有企业改革要从练内功开始,理顺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总之,改革从来都不会是一帆风顺,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攻坚克难;改革也不能耍“花架子”,必须稳扎稳打、务求实效。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已经明确,想好了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既要坚定改革目标,还要保持改革定力,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着力推出关键性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打好这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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