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市财政局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复核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连云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手册》1600本发市级和各区级单位使用,对清查工作的要求、范围、内容、步骤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着力宣传培训。通过会议、文件、电话告知等形式,广泛宣传国有资产清查相关政策和要求,召开“连云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现场讲解清查步骤、操作规程、软件填写方法等,还专门成立“市区资产清查交流qq群”,对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线交流、在线解决,提高资产管理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细化清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国有资产清理、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在盘点自查中,各单位对照资产卡片同现场实物逐一进行核对,做到“以账查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对往来款逐笔追根问底,确保盘点自查面达100%。资产盘点自查结束后,聘请了7家中介机构进行进驻审计,对各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在清查工作过程中,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的资产自查必须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