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16〕23号),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安排,山西省财政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财政扶贫投入增长。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确保年度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推进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二是创新扶贫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发行扶贫开发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组建贫困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贫困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活扶贫风险补偿金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更多投向贫困县;加快设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对贫困县的特色农业保险奖补实施倾斜政策;新增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实施倾斜性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效应。
三是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完善扶贫投入奖补政策;建立贫困县资金调度制度。
四是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形成的营利性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探索财政涉农资金和形成的营利性资产实行折股量化。
五是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