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两个组织。成立由包村镇干部、退休村干部、村党员代表、教师代表、群众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和由镇纪检、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公开低保政策。将《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复印后在全镇范围内公开张贴,广泛宣传,并发放到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和监督小组每位成员,让大家理解政策、明白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为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严明评议纪律。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地城镇农村低保民主评议暂行办法》,明确农村低保的申请对象、保障范围、评议办法和“九不准”纪律要求,确保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工作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平均主义现象。
四是规范操作程序。采取“五步工作法”。第一步: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宣读申请享受低保的农户名单;第二步:由申请低保的农户陈述家庭状况、贫困原因和申请理由;第三步: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的农户进行无记名投票;第四步:农村低保评议监督小组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评议结果。第五步:将投票结果在镇村两级张榜公布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严格审核确认。对经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低保对象,由镇纪委牵头,镇财政所、民政办、民生办和低保评议监督小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按照农村低保有关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民主评议结果逐一审核把关并签字负责,最终确定享受低保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