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立足综合治税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不断提升综合治税社会影响,找准“力量、制度、平台、机制”四个着力点,规范并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深入、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充实社会综合治税力量。赣榆区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区财政、国地税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涉税部门责任。调优综合治税协调机构,并充实专业综合治税人员。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搬迁至和安大厦统一办公,更加有计划、有措施、有平台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二是健全综合治税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社会综合治税,做好税源划分,促进赣榆全面营改增的顺利运行,出台《赣榆区全面营改增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明确税源划分实施意见》,并制定实施细则,绘制流程图。落实营业税政策平移,明确付款来源优先于属地、建设地优先于注册地、特殊税收优先列入区本级后一事一议的建筑业营改增税源划分“三个优先”原则,保障全面营改增后区级与镇(园区)税源格局的总体稳定,促进全区经济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精心打造综合治税平台。“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给区经济税收带来深远影响,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税收的核算方式、申报流程和征收税率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要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化平台,推进涉税信息的有效采集、分析和共享,增强对税源管理状态、规律的信息化解读和挖掘应用能力,从而解决应收多少税和是否征收到位等问题,避免税收流失,堵塞征管漏洞。
四是形成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按照部门衔接无缝隙,税源控管无盲区的要求,加强各部门配合,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对各个涉税环节严格把关。各综合治税单位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综合治税办公室对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归类后,将不同类别的信息传递给各职能单位或税源管理部门,在深入比对分析中查找税源,做到“六先六后”,即:先税后证、先税后审、先税后检、先税后评、先税后票、先税后拨,切实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