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指导意见》要求,龙井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针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人数不多、情况复杂、操作难度大等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对纳入解决待遇范围的退休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待遇标准确定、所需经费测算、补贴支付发放等关键环节制定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通过认真细致的身份筛选,认定8名退休教师符合政策规定,并及时向上级申报专项补助资金。
近日,已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10.8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有效解决了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退休教师的待遇差距,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化解了养老保障多轨运行等原因带来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