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州市各级政府继续根据部省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扩大购买范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一是规模高增长,1-3季度共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规模15.52亿元比预算节约1.47亿元,节约率9%,较去年同期增长208%。其中:第三季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46亿元,实现采购规模8.28亿元,节约资金1800万元,节约率为2.13%。1-3季度居前三位政府采购服务规模分别是其他服务(棚改服务)66661万元,工程咨询管理服务8552万元,城市市容管理服务1027万元。工程类服务占比超过78%。
二是范围又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涵盖教育科技、农业、旅游、经济建设、工贸、社保、综合方面,涉及广告、信息化、规划、教育、物业、工程建设等八十多项服务内容。
三是制度更完善,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出台相关专项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如《常州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和《常州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暂行)》,丰富了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体系。
四是方式更多样,三季度政府购买服务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达77287万元,占总采购规模的90%;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达4351万元、竞争性谈判694万元、竞争性磋商228万元、其他方式采购的达到248万元。采用PPP模式购买服务在不断扩大,本季度通过PPP模式——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了“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融合发展区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溧阳市南渡镇整体城镇化建设、上兴镇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等大型项目采购,通过扩大竞争面,让更多的社会资本方明确需求并积极参与项目投标,形成社会资本和政府的良性互动。
下阶段,常州市财政局在总结1-3季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考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情况、服务质量、协作状况等实行绩效评价,公开评价结果,并与资金支付、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直接挂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社会公众满意。同时考虑引入专家工作,特别是工程、法律方面的专家,加强对现有专家库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专家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实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