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昭通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从2016年9月起,昭通市对优秀骨干教师实施政府特殊津贴补助。
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由昭通市人民政府设立,其申报、推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三年推荐一次,每一次推荐200名,名额向农村教师倾斜。推荐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由市政府发文认定后,按每月1500元计发政府特殊津贴,每年1.8万元、三年共计人民币5.4万元,退休或被辞退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