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开制度。根据新《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我市及时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提出了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全市从上到下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开方式。
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对涉密与非涉密单位做出合理认定,特别对国家秘密事项做出明确规定,避免其成为预算公开的挡箭牌。
三是规定统一的公开内容。明确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及详细程度,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支出用途,制定统一的公开表格。
四是创新部门预算全过程公开。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积极探索对预算形成过程和预算执行过程的公开,使社会公众通过了解部门收支和履职情况,从而了解政府的收支情况,了解财政资金的筹措、财政资金支出的具体用途、花钱的效果等,让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提升预算的透明度。
五是遵循便民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搭建统一的预算信息发布平台,将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发布的预算信息集中到平台内,提高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统一性。
六是规定部门和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建立预算信息公开专栏,专门用于公开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预算信息。七是拓宽预算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除上述公开方式外,还通过提供预算事项办事指南、编印财政预算通俗读物、广播、报纸等形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