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肥市财政局将“两学一做”学教活动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教活动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三农”部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支点,围绕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整体脱贫的目标,立足财政本职做贡献。
一是创新扶贫理念,强化政策支撑。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拓展,在修订“1+3+5”产业政策时,增加了“在本市区域内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创业就业或带动贫困户就地就业的农业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的内容,将精准扶贫和产业扶持相结合,提高扶贫开发的造血功能。同时出台《合肥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全运行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强化财政精准扶贫力度,着力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突出资金保障。建立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多举措做好脱贫攻坚资金的保障工作,2016年全市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0.41亿元,较2015年全市增列扶贫专项资金4.47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列2.93亿元。同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清单,按月跟踪使用方向和支出进度,实现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动态管理。
三是探索健康扶贫,根治扶贫难点。出台《合肥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创新健康扶贫新机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为全市21.5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现精准全覆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和特慢性病门诊费用的个人合理自付部分,不分目录内外全部计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实际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安全。制定出台《合肥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合肥市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督查实施方案》,加大扶贫资金检查力度,提高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已开展三次督查,及时发现了扶贫资金拨付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采取纵向(县市)与横向(项目、部门)通报跟踪机制,实行销号式管理。同时,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扶贫资金实行审计全覆盖。
五是建立绩效体系,跟踪扶贫实效。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制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督,绩效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建立健全“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