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下放管理权限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3 09:32:22

为有效助推转型发展,河北省唐山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制定政策、管理资金的职能作用,结合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下放管理权限、赋予高校等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营造良好的财政政策和制度环境,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全力推动全民创业创新。

一是财政科技投入“水涨船高”。

财政预算安排向科技创新倾斜,保持财政科技资金预算逐年增加。将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等重大需求编入“十三五”中期财政规划,全市各级政府新增财力和按规定可统筹使用的财政资金,可优先解决新增的科技创新资金需求。落实科技投入产出引导机制,引导基金规模与财政科技支出同步增长。同时将县(市、区)财政科技资金安排情况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县级科技投入总量稳步提升。

二是用活资金“四两拨千斤”。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资金变基金”“间接补”“后补助”等方式,撬动天使、风投、创投、信贷、保险等社会资本,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杠杆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含量高的初创企业。

三是“松绑+激励”激发科研活力。

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和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均可按标准开支劳务费,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障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公办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所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转让或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外,无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到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获得的净收益可按不低于70%奖励研发团队、成果完成人或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

四是“真金白银”支持高层次平台、团队。

鼓励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在财政科技资金年度预算中安排科技创新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和优秀创新团队购买科技服务。对向社会开放成效显著的共享平台给予专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专项支持。对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成功实现重大技术转移和重大成果转化的企业,经认定后,按技术合同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五是推进“双创”示范试点建设。

抓住财政部等五部委启动第二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申报工作的机遇,唐山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科技、商务、工商等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备战,顺利通过了竞争性评审,唐山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示范期为2016年至2018年,将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6亿元扶持资金,带动地方配套资金3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空间,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鼓励地方对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唐山市财政局将按照试点方案安排,用足用活政策,安排好奖励资金,推动全市科技创新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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