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城乡“四统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2 17:38:27

统一救助范围。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经审批认定为特困人员的,均依法纳入发放范围。

统一救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统一发放时间和方式。统一为发放补助的时间为批准之日次月起计发。发放方式上,对在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其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统一直接发放到供养机构,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生活补贴发放到个人,照料护理补贴可视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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