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全南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从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是强化公开主体。决算公开主体为负责编制决算信息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负责全南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汇总数的公开,全南县辖区各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各部门严格按照全南县财政局下达的部门“三公”经费控制数编报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从各预算单位编起,由各部门汇总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经县财政局汇总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是强化支出管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省市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中省市各级“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列支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四是强化公开内容。财政总决算内容为经县人大批准的2015年财政决算数及有关情况说明。财政总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决算报表两部分,包含2015年财政决算分析报告、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及财政总决算公开系列报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围与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范围保持一致,包括部门、单位概况。反映部门、单位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及部门决算公开系列报表。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财政局、人社局和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严控公款消费”专项检查,并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三公经费”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的监管作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