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成效,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四个“更加”,确保财政监督业务有序转型。
一是更加注重财政支出有效性监督。扩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覆盖面,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进行监督检查,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突出财政监管,大幅压减财务监管。
二是更加注重财政政策贯彻实施的评估。有针对性地对具体财政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和政策效益开展监督,突出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的调查评估,立足于财政宏观调控、资源配置、稳定经济职能作用的发挥,客观评价现行财政政策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出改进财政管理、完善财政制度的意见建议,以检查促进管理完善。
三是更加注重为财政改革发展服务。坚持高位思考,将财政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前延伸,紧紧围绕近年来本级党委的重点工作和当前重大社会民生问题,以及新生财政管理改革事物,从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保障的角度部署工作。强调对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归纳分析,以前瞻的眼光围绕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改进财政管理体制、推进财政改革进行深入研究,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检查促进改革深入。
四是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着力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逐步构建覆盖财政管理业务行为全内容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权力制衡,实施源头治理。提高内部控制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综合利用程度,推进内部控制工作有效循环。